為規范網絡購物促銷活動,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,國家工商總局近日發布通知,針對雙11、雙12等大型電商促銷活動明確提出要求,商家不得在促銷活動中限定退貨條件,違反相關規定的將面臨處罰。此舉旨在防范電商平臺利用不公平條款限制消費者退貨權利,避免促銷期間因退貨政策不明引發的消費糾紛。
通知強調,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嚴格遵守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和《網絡交易管理辦法》,確保促銷活動透明、公平。具體內容包括:商家不得設置不合理的退貨門檻,如限定退貨時間、附加額外費用或要求商品原包裝完好無缺等;促銷信息應真實、準確,不得虛假宣傳;平臺需加強對商家行為的監督,及時處理消費者投訴。
近年來,雙11、雙12已成為中國電商行業的重要節點,但隨之而來的退貨難、售后服務不到位等問題也日益突出。工商總局此次干預,體現了對互聯網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視,通過強化監管,促進電商平臺和商家自律,提升服務質量。消費者在參與大促時,應仔細閱讀退貨政策,保留購物憑證,遇到侵權行為可向工商部門或平臺投訴維權。
這一政策的實施,預計將推動互聯網信息服務行業進一步規范化,營造更公平、誠信的網絡消費環境,助力數字經濟的可持續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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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2-09 23:45:08